关于实施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 和党员“集中学习日”制度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6日
各党支部: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新形势党支部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行推行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有规划、有主题、有阵地、有记录、有机制,确保参与率高、吸引力强的“五有两确保”基本要求,全面实施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制度,不断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实现党支部组织活动有新气象、党员学习教育有新格局、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有新突破,为全行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为各个党支部,以及所有党员,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以党支部为单位统一组织。
三、活动时间
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合并安排在每月25日下午,时间半天。如当月25日是节假日,或确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前移或顺延,但原则上必须在本月内完成。
四、活动内容
1.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文件,结合实际,研究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措施,以及加强党支部建设等重要问题。
2.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
3.召开组织生活会,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评议党员和党性考核等。
4.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措施,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选举党支部委员和党代表,研究党纪处分及党员党籍问题。
5.组织党员开展义工服务、献计献策、技能竞赛等活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将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作为管党、治党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党员提高素质、增强党性的重要途径。
1.明确领导责任。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的组织领导,每个月要根据总行党委的中心工作及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对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作出具体安排。各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带头参加学习,统筹做好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的通知、记录、考勤等工作。
2.从严管理考核。实行方案报告备案制度,各党支部每年年初要将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方案报送行党委办公室。实行“三簿两考”制度,每位党员要有活动学习笔记簿,每个党支部要有活动学习情况记录簿和党员意见建议簿,实行签到考勤制度,每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党员都要进行签到考勤,每年年底各党支部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性考核,对每名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并作为年度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之一。总行党委对各党支部开展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情况进行考核。
3.强化督促检查。总行党委要通过实地查看、调阅记录、现场走访等形式,不定期到各党支部了解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集中学习日”开展情况,确保该项工作得到落实,认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