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业务
来源: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8日
功能特点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帐”字样的为转帐支票,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
业务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通过支票付款人可以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
提示付款期限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到期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详情请到本行各网点咨询。